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清明节放假通知的安排,经院领导决定,2011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及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3天(4月3日――4月5日),6日上班。
二、4月2日(星期六)全院正常上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三、各单位领导负责检查本部门所属办公及教学场所,如有安全隐患请及时向保卫处反映。放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要遵守社会公德,确保自身安全,以顺利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假期。 
学院总值班电话:86622727;
维 修 电 话:18931169767;
电 工 电 话:18931169768


 
河北传媒学院
                  院长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

供稿: 作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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