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因本学期学校人事变动,现决定对三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员进行调整。
附件:
        1、三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一览表
        2、三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三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一览表

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
序号 职务 部 门 姓 名 工作分工 联络员
1 组长 校领导 王春丽 总指挥、总协调  
2 组员 安全工作处 姚运华 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及消防器材配置,安全台账管理 刘宇剑
3 实验室
管理中心
李献伟 安全领导机构办公室主任。组织制度建设、教育培训计划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孙雅美
4 组织/人事处 孙  伟 部门、岗位职责和人员编制落实 孙  超
5 后勤处 王大勇 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器材以及水电等的建设与管理 冯金玲
6 督导办 刘瑞红 组织学生督导员对实验室安全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李晓蕾
7 教师发展中心 唐凤朝 教师安全培训考核 程  兴
8 宣传部 耿靳翔 学校网站、橱窗的安全宣传 安  峰
9 财务处 谷景致 实验室安全经费预算和统计 张  扬
10 网络管理中心 李巨友 公共信息平台的定期安全信息提示 董焕林
11 产学研合作处 王志勇 创意产业园安全负责人 任  钊
12 艺术设计学院 高  原 艺设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翟雅静
13 影视艺术学院 赵保峰 影艺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王凯辰
14 新闻传播学院 徐晓宁 新传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张  晶
15 表演艺术学院 魏丽娟 表艺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柳井政
16 舞蹈艺术学院 张  瑜 舞蹈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魏  娟
17 艺术体育学院 郑焕然 艺体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张富德
18 信息技术与
文化管理学院
赵  易 信管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陈  潇
19 国际传播学院 李志升 国传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路雪娇
20 研究生院 靳  京 研究生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刘  睿
21 秘书 实验中心 孙雅美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结构
序号 职务 部门 姓名
1 科长 实验室管理中心 宋  超
2 干事 实验室管理中心 陈东升
3 科长 实验室管理中心 李  华
基层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二级学院领导及实验室安全与教学保障组长)
序号 职 务 部 门 姓 名
1 学院领导 新闻传播学院 徐晓宁、任侠
保障组长 张晶
2 学院领导 影视艺术学院 赵保峰、刘炳江
保障组长 王凯辰
3 学院领导 艺术设计学院 高原、晋国平
保障组长 翟雅静
4 学院领导 舞蹈艺术学院 张瑜、陆兵
保障组长 魏娟
5 学院领导 表演艺术学院 魏丽娟、陈继红
保障组长 柳井政
6 学院领导 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 赵易、初连平
保障组长 陈潇
7 学院领导 艺术体育学院 郑焕然、尤青山
保障组长 张富德(警安)
保障组长 刘赛赛(兴安)
8 学院领导 国际传播学院 李志升、吴铁英
保障组长 路雪娇
9 学院领导 研究生院 靳  京
保障组长 刘  睿
10 机关人员 兴安校区综合
保障组
李  华
保障组长 张  坦
11 机关人员 警安校区基础教学
保障组
宋  超
保障组长 陈东升
12 机关人员 警安校区实践教学
保障组
宋  超
保障组长 孙雅美
附件2:
      三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
        一、校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
        1.组织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与教学保障应急预案。
        2.每学年召开1-2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3.每学年负责组织1-2次实验室安全工作机构人员的培训。
        4.组长每学年与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每学期组织1-2次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二、机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
        1.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项决议、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制定学年实验室安全和教学保障人员培训计划。
        3.每学期对全校实验室进行2-3次全面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4.检查安全台账落实情况,组织对实验室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5.对全校实验室的安全登记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员的各种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抽查。
        6.必要时对《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
        7.统计全校实验室安全和教学保障数据信息。
        8.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理。
      三、基层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制度
        1.制定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和教学保障工作计划。
        2.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和保障组长每周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和教学保障及文件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安全隐患记入“安全台账”。
        3.每周召开例会,分析安全形势,解决相关问题。
        4.二级学院主管领导与管理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5.保障组长组织所属实验室的专、兼职管理员和助管学生(勤工助学和义工),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教学保障工作。
        6.每学期召开一次管理员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会。
        7.统计、上报实验室安全和教学保障数据信息。
        8.及时上报并正确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

 

供稿: 作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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