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传媒学院2009--2010学年度院级立项课题资助经费报销的通知
根据《河北传媒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和《河北传媒学院第二届教学科研立项课题通知》的精神,经专家评审并报院领导批准,现对2009--2010学年度结题并有经费资助的院级课题给予资助。请各立项课题负责人在附表所列课题资助经费数额的基础上扣除10%的管理费后,填写支出单(支出项目可包括差旅费、会议费、资料录入与复印费、耗材费、书费、审稿费、版面费等)并附上正规发票,于2010年10月20日前统一交院科研处汇总报销。
附件、经费报销表
河北传媒学院科研处
2010年9月20日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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