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入驻产业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根据目前各学院学生报名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实际情况,近期我校将遴选一批入驻河北传媒学院文化创意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学生创业项目。为做好创业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9点。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河北传媒学院在校学生或带项目回校创业的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
(二)创业项目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具有市场前景,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及现行的法律和规定;
(三)半年内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办理好登记手续;(四)所有申报项目需经过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创新创业项目须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二)填写《河北传媒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三)创业项目计划书;
(四)其他相关佐证资料(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
所有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在申报时间内备齐交至河北传媒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版《河北传媒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及创业项目计划书各一份发至jiuye@hebie.cn邮箱。
四、政策扶持与考核(一)政策扶持
符合入驻创业基地的项目,可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1.租金补贴政策:为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团队提供办公场地,场地配有水、电、暖、网络等。租金按照占用面积收取,具体租金标准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制定。为扶持学生创业团队,第一年暂按照租金的20%收取。
2.可免费使用园区内的会议室、洽谈室及休闲区。
3.创业团队可免费享受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创业培训与企业信息管理咨询服务等。
4.孵化成功的团队,依照学校后续出台的具体相关政策予以支持。(二)项目管理与考核
1.对大学生创业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创业项目每学期须提交一次《孵化基地进驻项目经营报告》,《孵化基地进驻项目经营报告》原则上入驻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各提交一次。
2.项目在基地孵化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可另找场地自主经营。
3.创业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前15天提出报告,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随意变动实施内容。
4.对实施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项目,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有权予以撤消或中止。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政策咨询联系人:许老师 周老师
电 话: 0311-68017490 68017434
附件:河北传媒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
http://www.hebic.cn/uploadfile/2017/1121/20171121020952316.docx
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供稿: 作者: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