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根据校领导指示,请各学院、相关处室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的指标内容开展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是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检查和培训资料不齐全不规范、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的整改,于11月8日前,将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电子版和单位领导签字的纸质版) 提交教学实验管理中心,并准备好支撑材料和环境布置,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学实验管理学中心于11月8号-11号将对各实验场所进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规章制度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存在高功率、高热、高压、高转速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以及警示标志悬挂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具体检查条款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
二、联系方式:
教学实验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华 ;电话 :18032188812
邮箱:407660434@qq.com
三、附件
http://www.hebic.cn/uploadfile/2020/1113/20201113092411386.docx
http://www.hebic.cn/uploadfile/2020/1113/20201113092411100.docx
教学实验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
供稿: 作者: 日期: